菲律賓的復活節天主教儀式:把手腳用釘子真的釘在十字架上!
這也太變態了吧,這些走火入魔的教徒。
http://www.rawstory.com/rs/2015/04/filipino-catholics-have-hands-and-feet-nailed-to-crosses-in-bloody-good-friday-crucifixion-rites/
2015年4月6日 星期一
在澳洲雪梨,有位耶和華見證會(基督教)的教徒,因為宗教理由不願意接受輸血,造成孕婦與胎兒雙亡的悲劇。
http://www.smh.com.au/nsw/pregnant-jehovahs-witness-decision-to-refuse-treatment-harrowing-for-hospital-staff-after-mother-and-baby-die-20150406-1mf570.html?&utm_source=facebook&utm_medium=cpc&utm_campaign=social&eid=socialn%3Afac-14omn0012-optim-nnn%3Apaid-25%2F06%2F2014-social_traffic-all-postprom-nnn-smh-o&campaign_code=nocode&promote_channel=social_facebook
http://www.smh.com.au/nsw/pregnant-jehovahs-witness-decision-to-refuse-treatment-harrowing-for-hospital-staff-after-mother-and-baby-die-20150406-1mf570.html?&utm_source=facebook&utm_medium=cpc&utm_campaign=social&eid=socialn%3Afac-14omn0012-optim-nnn%3Apaid-25%2F06%2F2014-social_traffic-all-postprom-nnn-smh-o&campaign_code=nocode&promote_channel=social_facebook
2015年3月29日 星期日
美國通過宗教歧視法令:宗教與文明背道而馳
http://thinkprogress.org/lgbt/2015/01/06/3608286/indiana-license-to-discriminate/21世紀的今天,在西方進步國家裡,公司行號,商家及任何其他組織團體,都不能因為一個員工或客人的宗教,性別,種族,年齡,性向,身高,體重等歧視他。這是文民進步的發展方向,過去的奴隸及女性歧視,今天已經不存在,也不合法了。
很不幸的,美國印第安納州想讓文明走回頭路,把歧視特定族群合法化。他們以宗教自由為理由,立法通過讓商家可以「合法歧視」同性戀等 (LGBT) 族群。此法主要是要保障商家可以使用宗教理由合法拒絕同性戀族群,而不用擔心因為拒絕賣商品或拒絕提供服務給他們而遭到控告。
50年前,也是基督教團體要求立法,要以宗教名義來合法歧視黑人,跟現在情況一模一樣。這幫人,為什麼那麼喜歡歧視別人呢?只因為聖經裡這麼說嗎?那聖經說女人不可在公共場合說話,為什麼沒有照做?聖經說安息日不可工作,否則死罪,為什麼沒有照做?
一個人要信世界上4200個宗教或神話中的哪一個,是他的自由,西方國家也有法律保障他有選擇宗教的自由,只要他關起門來信,不要引響其他不信的人,都沒問題。
但是,如果他把他的宗教理念,強迫到其他沒有相同信仰的人身上,甚至以信仰去改變政治與立法,這就會讓人對此宗教非常反感與厭惡。今天基督教與回教,都因為干涉太多政治與時事,讓社會問題叢生,戰亂不斷,令了解狀況的非教徒產生非常強烈的反感。
http://www.theguardian.com/us-news/2015/mar/29/indiana-governor-mike-pence-clarification-religious-objection-law
(上述連結這則新聞是印第安納州州長沒有行使他反對此立法的權利,表示此法通過即將生效)
2015年3月23日 星期一
光一個月就有25個牧師性侵教徒
http://www.awkwardmomentsbible.com/shocking-pastors-on-the-prowl/並不是只有天主教神父會性侵孩童,基督教的牧師並沒有比較高明。光2014年5月一個月份,美國就有25則當地報導有關牧師(一個是天主教)性侵兒童或殘障人士的新聞。最可惡的是,這些人都利用自己的職位,並且得到受害者的信任,而得以為非作歹。實際的數量,相信應該不只這些,這種事情常常年幼的受害者因為害怕而沒有讓家人知道。
這令人不禁疑惑,這些傳教的人難道自己不怕下地獄?還是他們根本不信自己所傳的教也不信地獄存在。或者,根據基督教的教義,只要死前跟耶穌懺悔,哪怕殺死千萬人的希特勒,也能上天堂?基督教最引人詬病的教義就是,死前回改都會得到赦免而上天堂,照這樣看來,天堂裡壞人應該蠻多的,還是別去比較安全。
跟天主教上千個神父的性侵醜聞一樣,這些新聞都不曾上全國頭條,更不曾上國際新聞,大部分人並不知情。猜想應該許多基督教的有力人士,不想這類的負面新聞影響他們教派的「業績與形象」。

2015年3月19日 星期四
又一個西方人因為一張圖被佛教國判刑
一個在緬甸的紐西蘭人,為了推廣他開的酒吧V Gastro,單純且無惡意的設計了上面這張廣告圖。結果他被當地以佛教治國的政府,以侮辱佛祖的罪名起訴,並被判監禁兩年半!
不過就一張圖,而且本意是友善的,也可以被當作罪犯。這些以宗教治國的國家,道德標準與法律,以21世紀的標準來看,這非常落後與不合常理。不幸的是,所有的宗教治國的國家,都有這些落後的,禁止言論自由的法規!
不懂的是,如果無所不能的偉大神民真的存在,為什麼還需要人類的教徒替祂主持公道,怕祂受到侮辱,祂難道不能自己處理嗎?回教更是嚴重,一絲絲的不敬就會遭惹教徒,引來殺身之禍。如果神真的覺得有人對祂不敬,祂自己為何不出手,輕易的就可以令此人消失?居然還要教徒替祂喊冤,替祂殺人,不是太詭異了嗎?
http://www.ctvnews.ca/world/new-zealand-men-jailed-in-myanmar-for-insulting-buddhism-1.2283072
一個女人因燒可蘭經被一百多人活活打死
阿富汗有個女人因為拿火點燃一本可蘭經的幾頁,被眾人活活毒打,丟磚頭等暴行,最後致死。野蠻落後的宗教體制下,教育出野蠻落後的人民也不是太稀奇。回教治國的國家,全部都是這種野蠻模樣,除了有錢的產油大國外,其他都是貧窮且落後的。
這位被打死的女人的家人說,她是一個低能兒,只是玩火燒幾頁紙,根本不知道可蘭經是什麼,卻惹來殺生之禍。
真懷疑我們當真活在21世紀嗎?世界上還是一堆宗教治國活在10世紀的國家。
http://www.telegraph.co.uk/news/worldnews/asia/afghanistan/11484431/Mob-beats-woman-to-death-for-burning-the-Koran-in-Afghanistan.html
2015年3月13日 星期五
沙烏地阿拉伯新法律:無神論者是恐怖份子!
在沙烏地阿拉伯,新的法律禁止人民有獨立思考的自由。同時,不相信回教阿拉的無神論者,或任何支持憐憫同情他們的人,也都會被當地野蠻落後的法律認定為恐怖主義支持者。原來時光機真的存在,歡迎來到2000年前野蠻無言論自言的世界!
說來真是諷刺,無神論者從來沒有因為無神論的理念而製造恐怖行動殺戳,但反過來,天主教,基督教,回教都因為其信仰理念而曾經在歷史上發動殺戳行為。最可笑與諷刺的是,全世界最惡名昭彰的恐怖份子,不就是伊斯蘭教恐怖主義嗎?
http://www.patheos.com/blogs/friendlyatheist/2014/03/31/saudi-arabia-doubles-down-on-atheism-new-laws-declares-it-equivalent-to-terrorism/
2015年3月12日 星期四
印度教徒相信切除男性生殖器官可以更接近神
47歲的印度的宗教大師 Gurmeet Ram Rahim Singh 教導信徒,割掉男性生殖器官可以更接近神,還真的有400個沒腦袋的人這樣做!這位所謂大師於1990年創立Dera Sacha Sauda (DSS) 這個宗教團體,目前有約五千萬個會員,而他擁有四千萬美金的財產。
目前這位宗教大師被警察調查。這新聞說明了,再怎麼怪異的宗教都可以有幾千萬人信。
http://www.breitbart.com/texas/2015/03/04/indian-guru-persuaded-400-men-to-chop-off-their-testicles/
2015年3月6日 星期五
孟加拉作家因出書被回教徒砍死

照片中Avijit Roy因為出書提出對宗教的質疑,卻在書展推廣他的新書時,被回教徒用刀砍死。
回教徒常說他們回教是一個和平的宗教,但回教徒也常因砍人,槍殺漫畫家,割人頭,在咖啡店挾持人質並搶殺無辜等事件而上新聞,這還都只是近幾個月的事情。
別以為只有回教可以跟恐怖組織畫上等號,基督教在幾個世紀前甚至如今在非洲,也做過類似的事情!
http://www.nytimes.com/2015/02/28/world/asia/bangladeshi-american-blogger-avijit-roy-killed.html?_r=0
與12歲未成年少女結婚被判刑10年
澳洲一位27歲回教徒娶了一位12歲的未成年少女當新娘,且讓她懷孕但流產。這位教徒遭到起訴並判刑10年,女孩的父親也會遭到起訴,主持回教婚禮的教世則被罰款$500澳元。
與未成年少女結婚,在回教的國家是很平常且合法的事情。回教先知默罕默德根據可蘭經記載,就娶了一個六七歲的女孩當新娘並在九歲與她行房!
目前全世界在大部份國家,與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都是非法的,唯獨回教治國的國家像伊拉克或沙烏地阿拉伯,繼續以一千多年前的落後野蠻教條為法律。
回教徒如果譴責與未成年少女結婚,就等於譴責默罕默德,所以他們就名正言順的繼續支持與未成年少女結婚的習俗。
回教認為任何人教徒或非教徒,對默罕默德的一點點不敬,甚至沒有不敬只是畫默罕默德的人像,都是要被處死刑的。這就是造成法國雜誌社Charlie Hebdo因為畫默罕默德,造成回教徒持槍進到雜誌社殺害無辜的原因。
宗教,毫無疑問是個對社會有極大害處的毒瘤。
http://www.patheos.com/blogs/progressivesecularhumanist/2015/03/man-jailed-after-marrying-12-year-old-girl-in-islamic-ceremony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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